江苏教育考试院电话号码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办公室联系电话:文秘科:025-83235806。组织人事纪检科:025-83235817。财务科:025-83235822。《江苏招生考试》编辑部:025-83235812。《江苏自学考试》编辑部:025-83235813。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2005年原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普通高中会考办公室合并组建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主要承担全省高校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管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及社会考试服务,承担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等工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秉承“科学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考理念,确立“服务考生、服务院校、服务基层”的工作宗旨,全局统筹各类招生考试项目,全力深化各类招生考试改革。全速推进各类招生考试发展,全面开展各类招生考试服务取得显著成绩。目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设置9个处室(中心)。承担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招生、自学考试、社会考试等各类招生考试工作30多项,年均组织考试60多次,各类招生考试总规模达到600万人次,为全省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为江苏教育强省建设和人力资源强省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以上内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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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请大家仔细查看体检通知,不要错过体检时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为做好我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管理1.进一步加强对招生体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地要从确保高校人才选拔质量、维护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体检工作的重要性。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牵头设立专门的体检站,负责本地区的体检工作。要加强与当地卫健部门的合作,依托卫健部门的技术、人员、场地和器材等条件,配备体检设施,积极采用现代技术手段采集体检信息,切实把体检工作抓好、抓实。2.认真做好参检医生的遴选。各地要精心选拔医务人员,对往年体检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或医德有问题的医务人员实行一票否决。要切实做好参检医生的业务培训,组织参检医生认真学习相关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掌握正确的检查方法,克服经验主义和麻痹思想,确保体检结论准确无误。要加强对参检医生的纪律教育,杜绝违纪舞弊行为。对在体检工作中违纪舞弊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严格落实体检工作责任制。各市中心体检站要加强对所辖市、县(市、区)体检工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中学(报名点)要协助招生考试机构做好考生体检的组织工作,要落实专人配合体检站严格校核考生身份,防止替检。各参检医生要严格执行体检标准和程序,按要求认真、准确采集体检信息,避免出现差错,并对本人所检查项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对落实工作责任不力造成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遗留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4.规范体检工作程序。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普通高校、军事院校、公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中规定的程序组织体检,杜绝一切不规范行为。在体检过程中,必须组织专家开展巡视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体检站要有专人负责引导考生参加体检,并负责体检信息的保管和交接。整个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接触保存体检信息的设备或介质。体检站应设立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考生须如实申报既往病史和残疾状况。体检时体检医生应当场告知考生的视力、校正度数、血压等,考生若有疑议应当场复检,体检结束后不再进行上述项目的复检。各科检查完毕后,须由负责检查的医生签字或盖章。主检医生要负责综合各科检查结果,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各项目体检结论与总结论相符。对疑难问题要组织专家会诊,并报市中心体检站审定,必要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中心体检站仲裁核定。各体检站对考生所做的“不合格”结论,须经市中心体检站核准。如考生仅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专业)受限,在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外科项目的医生意见一栏,应填写为“合格”。5.鼓励各地实施体检网上管理。积极探索使用标准化考点身份认证终端在线录入体检信息。实施体检网上管理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明确体检网上管理负责人,制定体检网上管理实施方案,认真测算、合理安排各体检点考生和医生人数。扎实做好体检网上管理采集端软件的调试培训...